十多分钟后,三人围着缓过来的秦东仍心有余悸。 林春霞:“秦叔叔,刚才您可真吓死我了!” 秦东则是一手抚着心口,一脸郁闷又略显有气无力的打趣道:“呵、呵呵,该吓死的是我吧?” 于歌,林春霞,呃?? っ ?-?? …… “想你秦叔叔我和阿华,想当年那也算得上是一代骄子,可跟这孩子一比起来……” “你看看!” 他抚着沙发勉强起身,顺手把那十多张的乐谱拿了过来,然后每一张每一张的慢慢翻过,才感慨道: “你看看,十多首歌啊,作词作曲都是这个孩子,还有他刚刚的清唱,那种种的发声技巧和男女声的自由互换……” “如果不是白纸黑字的注册标识,还有你亲自带过来作证,再加上亲眼所见,打死你秦叔叔我,也不会相信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奇才!” “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,把我们这些前浪,都拍死在了沙滩上了!” “哎!” 秦东的这一声叹息,显得是那么的落寞与沧桑。 林春霞嗔怪的瞪了于歌一眼,可爱的“咔咔鞋”上去就是一脚。 不轻不重,却踩得少年很是无奈。 于歌只能低着头、赔着笑,啥也没敢说。 笑话,给人家叔叔心脏病都干犯了,他还敢说啥。 最重要的是,就凭这家伙的情商,他现在也不知道说啥。 总不能说:嗨,秦叔叔你说的可太对了,我就想把你们都拍死在沙滩上吧? 他保准,但凡他敢来上这么一句,林春霞那丫头绝轻饶不了他。 所以,他现在就只能像个鹌鹑似的,不说话了。 他不说话了,而接下来,也就基本没他说话的地方了。 整整两个多小时后,林春霞和杨家华与秦东商定好一切,于歌又大放血的让出来了一分利润后,所有的事情都敲定,双方署名签订了合同。 最先的十二首歌‘榜上有名’,而后面的《想家的时候》则是以于歌的个人名义,赠送给了两位“叔叔”,钢琴曲暂且按下未签。 收益三七分,于歌七! 甲方:东华文化娱乐责任有限公司。 乙方:于歌,代理人林春霞。 以及三份代理人委托书,各自保管。 直到这个时候,两位老板才发现,眼前的这小子根本就不是个人…… 咳咳,不是个成年人! 事急从宜,而且这种知根知底的关系,在签合同上,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弯弯绕绕,林春霞全权代理。 下午,在两位老板的安排下,整个公司马不停蹄,加班加点,火力全开的开始了歌曲的伴奏录制。 于歌原以为录歌很简单,弹个乐器唱个歌,对着麦克风喊一嗓子就完事了,结果…… 结果直到这个时候,他才发现,录个歌居然还有那么多“道道”。 三天,整整三天,他跟个没事人似的,在东华这转转,那看看。 那家伙,就跟个太子爷视察工作似的。 终于在第三天后半夜的时候,所有伴奏录制完了。 这还是说,东华现在剩下的录音组所有人员,连轴转的情况下。 可把那十多个人累屁了。 三天啊,这些人就睡了不到五个小时的觉。 秦东和杨家华,那是好吃好喝的供着这帮功臣,并承诺歌曲一旦发售有了收益,第一个给他们发奖金。 每人5000现大洋! 要不然,呵呵,这帮人估计早撂挑子了! 于歌这三天跟着伴奏的录制组,也算长了见识。 闲话少说! 第四天,终于开始了歌曲的正式录制。 除了第一首,于歌因为不熟悉设备和录音棚的氛围,因为紧张几次跑音后外,总算在第五次的时候,完美